NQI框架下的教育信息技术标准化与认证
2005年,联合国的贸易发展组织和世界贸易组织共同提出了国家质量基础的概念,简称NQI(National Quality Infrastructure),包含计量、标准、检测、认证和认可。2006年,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和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共同就通过积累和总结全球在质量领域一百多年的经验,正式以标准形式提出了国家质量基础,并规定了国家质量基础包含计量、标准化和合格评定,这3个领域的工作构成了未来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三大支柱。随着国际上概念的通行,中国国家质检总局包括国务院也在不断把质量概念强化到各个行业中。2012年国务院在关于加强认证认可工作的常务会议上第一次明确提出了标准、计量、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是质量基础工作。2013年世界银行也提出了国家质量基础适合所有的产品和服务。
具体来说,国家质量基础是指一个国家建立和执行标准、计量、合格评定构成的制度框架,用以保证市场上产品服务能够满足制造商的要求、监管方的要求以及顾客的需求[1]。
国家质量基础由标准化、计量和合格评定三大要素组成,见图1。
计量是指利用技术和法治手段实现单位的统一和量值准确可测量,简单来讲就是定义刻度。标准指为了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的秩序,经协商一致制定并且由公认的机构批准并共同使用的规范性文件。合格评定指所有的与产品、服务、过程体系、人员或机构有关规定的要求是否得到满足或满足程度的证实。合格评定有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两个主要构成因素。
国家质量基础的3个要素之间形成了完整的技术链条。计量是标准和合格评定的基准,它可以定义刻度。标准是进行合格评定的基本依据,也是计量的价值体现,计量的标准量值要在标准中作统一规范。合格评定中的认证认可是一种评价的方法和手段,目的是传递质量的信任,并对计量的校准程度进行能力验证和保持;合格评定中的检验检测,为认证提供了基础的技术支撑,用来衡量质量水平。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就共同构成了合格评定工作,推动计量的发展和促进标准的实施。
简单来讲,计量负责准确测量,标准要明确并统一规范量值,合格评定的过程,是判定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而推动标准实施以及计量溯源水平[2]。
NQI对经济的推动作用非常明显,因此科技部在2016年正式把NQI纳入国家科技创新的“十三五”规划并发布了“国家质量基础的共性技术研究与应用”重点专项指南,该专项的总体目标如下。
(1)到2020年,实现我国国家质量基础技术能力升级换代,总体水平与发达国家并跑,部分项目实现领跑;
(2)研制计量标准和精密测量装置100~120台/套、国家标准物质500~600项;
(3)研制国际标准20项以上,我国主导制定的国际标准比例由0.7%提升到1.5%,推动100余项中国标准“走出去”;
(4) 研制基础通用和产业共性国家标准1 000余项;
(5)填补重点领域检验检测新方法和核心技术300项、新装置51台/套、诊断产品70余种;
(6)建立6套国际或区域领先的认证认可技术方案;
(7)形成5套以上“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全链条整体技术解决方案;
(8)夯实质量强国战略技术基础,引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质量提升[3]。
国家标准管理体系下,不同类别的标准由不同的主管部门负责。国家标准是由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主管,各行业标准由行业的主管部门批准发布,地方标准由地方的质监局负责。
2018年初,国家颁布了新的标准化法,提出“国家鼓励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产业技术联盟等社会团体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订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由本团体成员约定采用或者按照本团体的规定供社会自愿采用。制订团体标准,应当遵循开放、透明、公平的原则,保证各参与主体获取相关信息,反映各参与主体的共同需求,并应当组织对标准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分析、实验、论证”。“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团体标准的制订进行规范、引导和监督”,并表明“企业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制订企业标准,或者与其他企业联合制订企业标准”,“国家支持在重要行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等领域利用自主创新技术制定团体标准、企业标准”。
新的标准化法,给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以明确的法律地位,并包含一系列标准管理与研制的新方向。
第一,从制度创新方面,新的标准化法对质量体系做了一些新的设置。建立了政府标准化工作协调机制;扩大了标准的制订范围,过去国家侧重工业领域的标准研制,现在扩大到了农业、服务业等,教育在大的服务体系下属于公共服务;强化了强制性标准的统一管理;赋予了团体标准法律地位;设立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让标准成为企业品质的证明;强调了加强国际化标准工作等。
第二,对于标准工作全生命周期的相关利益方,给出了明确的行动方向。面向企业,提高企业标准化能力和水平;面向消费者,提高消费者参与标准化活动的积极性;面向政府部门,更好地明确职责、履职尽责;面向社会团体和科研院所,鼓励广大科研人员和专家学者参与标准制订与实施;面向技术委员会,要依法组建、依法开展工作,确保标准制修订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三,提出一系列标准实效性的保障措施。明确要求对于保障安全和满足经济发展急需的标准项目,标准的制订部门要优先立项,及时完成;发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的作用,并赋予很多的社会主体提出标准立项的建议。这是法律专门规定的,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都可以向标准化主管部门提出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建议,要求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来决定是否立项;要求制订标准的部门要建立标准实施的统计分析、信息反馈和评估的制度,及时掌握标准的实施情况、实施的效果和存在的问题[4]。
我国教育部于2000年10月指示科技司组织力量研制现代远程教育技术标准,并于2001年初成立了现代远程教育技术标准化委员会,2002年初更名为教育部教育信息化技术标准委员会(CELTSC,China E-Learning Technology Standardization Committee)。2002年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成为“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教育技术分技术委员会”(TC28/SC36, 信息发布门户及内部工作平台,网址为http://www.celtsc.org/),负责组织全国教育信息化、教育技术相关标准的研制、标准符合性测试认证和标准应用推广工作,对口承担我国教育信息化在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与IEC联合成立的第1技术委员会第36分技术委员会(ISO/IEC JTC1 SC36)的国际标准化工作。
目前,CELTSC包括53名专家委员,其中1名主任委员、3名副主任委员、1名秘书长、3名副秘书长,秘书处设在清华大学。SC36教育技术分技术委员会下设指导类、学习资源、学习者、学习环境、教育管理信息、多媒体教学环境、电子课本与电子书包、虚拟实验与学习工具、在线课程类、智慧校园、网络空间“人人通”、移动学习、学习分析、教育云、教育大数据14个工作组/研究组,每个工作组/研究组设有召集人。
CELTSC每年召开全体工作会议,确定教育信息化本年度和下一年度的标准研制项目规划、商定国际标准工作策略与方向。各工作组/研究组由召集人全年不定期召开工作组研讨会,针对本工作组负责起草的标准开展研讨与推广应用活动。秘书处负责支持全体工作会议及工作组会议的举办与推广活动。
教育部教育信息化技术标准委员会旨在制订各级各类教育信息化标准。教育信息化标准分为两大类:领域应用标准和共性基础标准。领域应用标准包括应用于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及教师培训等相关领域中的教育信息化标准。共性基础标准包括教育信息化相关的教育资源标准、教育管理标准、共性技术标准以及公共支撑环境标准,见图2。
截至2018年8月31日,标委会已发布国家标准37项,教育行业标准12项;在研17项国家标准,在研43项教育信息化行业标准。国际标准已发布4项中国主导的国际标准,参与制定国际标准10项,完成12项国际标准向国内标准的转化,有10名专家担任国际标准职务。
在NQI框架下,一个标准的价值不仅体现在它的研制和发布上,发布后的各类标准,可以在国家质量基础框架下形成价值体现的新开端。在国家质量技术基础的框架下,标准的价值将更多地体现在标准的应用实施的过程。标准的研发、宣贯、合格评定可以促进贸易融通,甚至成为质量标志,建立质量信用体系,并通过质量体系进行数据更新与品质传递。以标准化法为依据,在国家质量基础的框架下可以建立标准的新生命周期来保证和提升标准的更多价值。
在NQI框架下,国家已经制定了一些一站式发展战略,即把标准、计量和合格评定打通成一个整体的技术链条的解决方案。有些地方已经开始了一站式NQI服务的探索。因此,教育信息化标准工作,也可以朝着一站式服务平台的方向探索,力争够达到1+1+1+1>4的效果。通过NQI一站式探索,希望能延长教育信息化标准的生命周期,同时提升标准的价值[5]。
基金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NQI专项项目“服务认证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2016YFF0204100)”。
第一作者简介:杜婧,女,高级工程师,研究方向为教育信息化标准与认证研究、基于知识的在线教育资源研究与开发、在线教育服务质量研究,dujing@tsinghua.edu.cn。
参考文献:
[1] 胡杨, 蒋家东, 郑立伟. 国家质量基础的价值作用机理和模型研究[J]. 中国标准化, 2018(5): 40-44.
[2] 陈钢. 加强质量技术基础建设 助推经济提质增效升级[J]. 行政管理改革, 2016(10): 30-35.
[3] 国家质检总局科技司. NQI: 夯实质量强国战略 引领经济社会发展[J]. 质量与认证, 2016(4): 28-30.
[4] 田世宏. 新标准化法制度创新亮点多[J]. 品牌与标准化, 2017(11): 12.
[5] 赵陕雄. 1+1+1+1如何大于4: 制度供给视角下“一站式”国家质量技术基础发展战略思辨[J]. 中国质量与标准导报, 2017(3): 22-23.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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